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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见权的归属
实之间的困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导”的会见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这些条件或多或少都有欠缺。刑事诉讼法的首要目的是追诉犯罪。若仅仅是追诉犯罪,没有刑事诉讼法显然更方便。因此,各国的刑事诉讼法无不在实现追诉目标的同时兼顾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尽量免<<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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