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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见权的归属
权是法治程序必须保障的辩护权利,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原则上必须保障辩护人与被告人间不受检查、干扰或阻碍的会见权,这对身体自由受到拘束的羁押被告人而言尤为重要。自允许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始,“会见难”就成为困扰刑辩律师的首要难题。《律师法》规定的持“三证”无障碍会见在实<<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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