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神约之国的初始权利

为“神意”所制。上帝利用希伯来人“天性”的“顽固”报复希伯来人的“多变”,立下恶法,尽管起初国家繁荣昌盛,但法律不是按照“各支派权利和荣誉平等的方式设计”,使统治者、祭司阶层和人民必然互相嫉恨内讧,即使人民立意革命也无非开启新一轮恶性循环。律法与习俗之狭隘为“表”,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