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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复追诉程序在我国的适用
可以变更罪名。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依据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非指控罪名的,法院应当主动变更罪名,这是法院的义务。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由法官直接改变检察机关罪名的现象。因此,与前述法国的逻辑一样,我国也不允许对有罪判决以不同的罪名重新起诉。但是,与各国不同的是,即使事<<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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