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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复追诉程序在我国的适用
证据,而在事实、罪名、证据未变的情况下“以事实认定有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这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我国是否依据“新的罪名”重新起诉呢?基于控审分离原则,我国不允许法院直接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但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我国法院和法国的法院一样,<<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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