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论重复追诉程序在我国的适用
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结语我国对于无罪判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重新起诉。最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人民法院作出证<<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