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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到家庭:跨越三个时代的艰难历程
长权。它包括指定家族成员的居住地点;家族成员不得违反户主之意而自己决定其住所;若不服指定,户主可免除对该成员的扶养义务,直至使其离籍(第749条)。在当时许多人离开父母和家乡,进入工商业各部门,造成大家族制度的解体的情况下,这样的规定无疑是逆潮流之举。户主权还包括家族成<<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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