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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到家庭:跨越三个时代的艰难历程
动放弃了娘家的姓氏而改称夫家的姓氏,丧失了独立人格;对丈夫的遗产,妻子是次于直系亲属的第二位的继承人,实际上继承丈夫遗产的希望极其渺茫;作为母亲,只能在“父不明时、死亡时、离家时或不能行使亲权时”才能行使亲权(第877条),对子女毫无管辖、约束能力;单方面要求女性的贞操<<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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