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从家到家庭:跨越三个时代的艰难历程

动放弃了娘家的姓氏而改称夫家的姓氏,丧失了独立人格;对丈夫的遗产,妻子是次于直系亲属的第二位的继承人,实际上继承丈夫遗产的希望极其渺茫;作为母亲,只能在“父不明时、死亡时、离家时或不能行使亲权时”才能行使亲权(第877条),对子女毫无管辖、约束能力;单方面要求女性的贞操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