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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审限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都没有类似于我国审限的制度。如英国《1985年犯罪起诉法》规定如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犯了由治安法院审判的轻微犯罪,其审判应当在70天以内进行。如果案件由皇家刑事法院审判,其审判最长应在182天(6个月)以内开始。德国刑事诉讼法中也没有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只是要求案件进入<<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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