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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行政法规研究
立的行政行为的效力,以其事后发生的新情况为由,使之向后失去效力。”②废止的行政行为原本合法有效,因为法律状态或事实发生变化,应当适用废止。合法行政行为废止的要件与效力,应视废止的对象是授益行政行为或负担行政行为而不同。从《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和《我国<<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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