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商标注册的行政法规研究
否则废止注册商标,而非撤销。目前,我国表达行政行为废止的立法词汇有“收回”、“注销”等,笔者以为使用废止更妥当,废止是法律行为,能够导致商标注册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而注销是行政事实行为,不产生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废止授益行政行为的效果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废止发生<<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