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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转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探讨
对土地保有和交易阶段的增值进行全方位的征收。我国法律规范和政府管理,如农地的国家征用、城市土地国有以及试行的房地产税,都体现了“涨价归公”的思想。深圳土地管理的“涨价归公”实践是比较复杂的。首先,“实际占有”的农地存在权益归属争议,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村民用不好<<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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