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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法问题刍议
应对相关的破坏环境犯罪行为的惩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立法的滞后性带来了许多问题,需要环境立法随之完善健全,到1996年底,我国相应的单行法律增加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相关的罪名,并且于1997修订《刑法》时加入了单行法律已经规定的环境犯罪罪名,新修订的<<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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