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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程序规则的立法完善

对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明确规定,也没有涉及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的收费标准问题。这对标的额较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以及提高律师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来说,都是不利的。传统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适用于环境权利的救济。众所周知,环境污染和破坏因为潜伏性、间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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