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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源环境法律管制的局限性与变革
管制体制层级多、主体复杂,各地各级管制机构都具有管制主体资格,有权力以自己名义制定标准,设定管制制度,实施管制行为。这样的管理体制实际上是一个地区分割、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易造成管制政出多门、政令不统一或是出现管制真空,导致管制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管制主体过多还<<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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