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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法院调解的价值取向

在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改革的主导性作用,在完善法院调解程序过程中必须要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只有当事人自愿向法院申请进入调解程序,法院调解才能进行,必须真正认识到法院调解程序不是审判过程中的必经程序,而是独立于审判程序之外的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调解程序。调解权是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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