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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浅析
卖市场。在我国“征地市场”中,政府是唯一的“买”者,“卖”者是多方面的,但不能以此就认为我国“征地市场”是垄断竞争性市场。因为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在多方的“卖”者中不存在竞争性,理论上甚至是各个农地的所有者对自己所有的土地具有一定的垄断力。因而,从市场结构条件来看我国<<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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