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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法日四国法官选任程序之比较
的初任法官都在基层法院(初审法庭、大审法庭、警察法庭、轻罪法庭)任职;日本的新任助理法官都是在地方法院(或家庭法院)任职。初任法官在工作一定年限后,将凭其业绩,一般都是经过最初选任他们的同一机构审查后,开始从最低一级法官向上一级别晋升(当然,法官级别与法院级别并不必<<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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