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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法日四国法官选任程序之比较
邦普通法院的法官由专门的法官选拔委员会提名,而法官选拔委员会是由联邦议院选举产生的16名代表和16个州的司法部长组成。在法国,最高法院法官和上诉法院院长是由司法官高等委员会提名,该委员会包括总统、司法部长和10名委员。2000年以后,该机构进行了改革,除了总统和司法部长为法定成员<<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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