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群体政治与党的领导
,在社会利益结构不断分化、强人领导时代一去不返、民族主义不足以因应内外变局等等形势中,党介于如春笋般分化的利益群体与八方流动的社会成员之间,因其所处的历史脉络,须作为群体最高象征,传承精神与制度上的共同寄托。从权力集中到以群护党长期以来,党的建设主要是在党作为权力主体的政治前提下进行的,因此重点常在思想建设与道德建设上。如今十八大召开,党的建设进一步向制度层面迈进,把政治民主提上议程,首先是深化党内民主,接着是提高人民民主。唯历史经验与港台经验显示,民主对于群己关系的挑战至巨。是故,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思索民主如何有助于群的维系。准此,人民民主必不同于自由民主。党若是权力的主体,便要在多元利益之间取舍,则民主的含义便至少包含三方面:一,是对党权力的监督;二,是对党决策的参与;三,是对党人事的同意。在实践上,党就颇难继续代表群的整体,甚至党自身都只能成为程序化的代名词,而不能成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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