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隐私权保护探微
人民论坛2013年第37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隐私权保护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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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着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象,对此应正确处理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关系,切实保护公民隐私权。文章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合法公开、按比例区分处理等基本原则,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人员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正当程序意识,建立事先程序监督和事后司法审查机制。【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知情权 隐私权 利益平衡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意义自20世纪下半叶开始,信息公开化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向,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不容乐观,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性信息的公开尤为突出。近年来,在处理行政违法行为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张贴告示、游街、公审等示众性处理,这些处理方式都严重侵害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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