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复合性理论基础揭示
作的基础。”在1840年至1949年长达一个世纪的征程中,中国的革命和斗争是围绕着“建立一个独立统一的现代国家”这一基本主题展开其历史演变逻辑的。中国共产党准确把握了这一历史趋势,并最终完成了这一任务。新中国最终没有在少数民族地区完全采行民族自决和地方自治,和大一统的集权思想是有很大关系的。对三种理论的调处在妥善调处民族自决、地方自治和大一统中央集权三者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民族区域自治完全是一种制度创新。它没有照搬任何一种理论教条,而是从我国多民族国家的既往历史和国情现状出发,充分照顾了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利益诉求。它对三种理论都有吸收,但却又超越了其中任何一种理论,形成了混合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体而言,我们对民族自决、地方自治和大一统集权三种理论的调处有以下三个特色:首先,高度尊重少数民族权利,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揭示了平等性原则以及民族平等的真实性和普遍性。中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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