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权视域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探析
的一切所有的权力均源自人民、属于人民。卢梭以社会契约论的视角对人民主权理论进行了论述,指出人本来就是平等和自由的,但是私有制的出现打破了人的平等自由关系,为了能够使个体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人民将其天然就拥有的权利委托给社会管辖,人民同时获得了社会的庇佑。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认为,国家就是按照人民订立的“契约”造就出来的,国家基于人民的委托而对社会进行管理,国家的一切权力自然应属于人民所拥有。人民主权理论后来被法国宪法条例引入,逐步发展成为资产阶级制定宪法的基础理论,改理论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世界上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制定宪法的基础。我国也有类似人民主权的规定,即便在社会形态、主权本质等方面和西方国家的人民主权理论有重大区别。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宪法》的此条规定,表明了我国一切权力的归属。既然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进行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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