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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权维护的法理挑战与制度完善

序、维护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这一系列表述都在反复申明同一个原则:网络主权原则。其二,学术层面。目前学术研究中直接论及“网络主权”的论文并不多。从现有资料看,在我国,李鸿渊首次提出并论述了“网络主权”的含义。他认为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主要体现为国家在网络空间行使管辖权,提出网络主权是因为国家基本权利在网络时代很容易受到侵犯。①杨琳瑜则将网络主权分为对内和对外方面,对内体现为国家对其领域内任何信息的制造、传播和交易活动拥有最高权力,对外为国家有权决定采取何种方式,以什么样的秩序参与国际信息活动,并有权在信息利益受到侵犯时采取保护措施,决不允许外来干涉。②叶征、宝献进一步提出,对主权国家进行网络攻击与通过陆海空天实体空间攻击主权国家,本质都是侵略行为。③对网络主权说的质疑。网络主权的表述是否恰当,在我国学术界存在一定争议。国防大学朱成虎认为“网络主权”背后隐藏的意思是一国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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