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赔偿范围狭窄性与拓展的可行性
还相距甚远。就新《国家赔偿法》赔偿范围狭窄的具体表现和扩展赔偿范围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在当前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国家损害赔偿范围狭窄之体现赔偿公民人身自由损害的标准不高且缺乏合理性。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公民人身自由被侵犯,国家进行赔偿时应该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2011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一天就是116.31元。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天,赔偿116.31元。但是不赔基于该天羁押导致的其他损失,比如失去签约机会,面试机会等。同时由于城镇有私营与非私营职工之分,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而同期私营单位的就业人员其年平均工资则仅为24556元 。①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相比,二者收入差距较大。同时东中西不同地区收入差距巨大。如果都统一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非私营职工和发达地区的受害人明显不公。同时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按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误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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