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会之“虚”与“实”
物理世界的掌握能力,使虚拟空间可以提供无所不在、无所不有、无所不能的信息和服务,表现出泛在的特征。虚拟社会这些“虚”的新特性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虚拟主体身份的隐蔽性和行为的自由性,使得虚拟社会的管理对象及对象的活动模式都与现实社会大不相同,管理现实社会的方法和手段在这里大大失效。虚拟社会的开放性,使得虚拟主体的思维更趋活跃,公民意识不断增强,对于传统型权力的一元化权威形成了巨大挑战。虚拟社会的泛在特征,使虚拟空间具有高度的动态自组织性,弱化了管理者对社会信息的主导权,也使得政府对突发事件的防控面临巨大压力。虚拟社会的现实性虚拟社会在表现出“虚”的特性时,也表现出“实”的特性。所谓虚拟社会的“实”,是指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主体是共同的,都是现实的人,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统一于现实的人类社会。从终极意义上来说,虚拟社会是形式上虚拟和本质上现实的统一。一方面,现实社会是虚拟社会存在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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