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及其价值
,劳动是为了个体生存或者为了获得生存所需要的场所,无论是贵族、君主、都同样需要赖以生存,只有共同维护一定领域才能获得稳定的生存物,哪怕世袭制君主同样不能回避的问题。所诞生的一切政治国家一定不是物质的国家。社会形态发展的初期物质资料的生产与社会的发展同步。群体之间的活动、物品的互换、归属转移以及成员迁移都涉及私人领域。这个领域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具有政治的特性,政治又具备私人性质,体现在私有制和政治制度的一致性上,其实政治制度和私有制就有着等同的内涵。“在中世纪,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是同一的。”①由于历史差异,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各自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中有不等同的作用。马克思就把当时的德国和罗马称为同一种制度下的两个极端发展的典型。近现代两者的“分离”。随着历史的发展,私人领域生活不再是单一具体的实体劳动,个人劳动不再是社会活动纽带。在群体生活中建立起来的共同体,尤其没有硬性规定的持续保持稳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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