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韩海洋执法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起初,日本没有统一的海洋管理机构,属于分散型的海洋管理体制。2001年日本的涉海部门重新改组,有原来的8个减少为6个,其主要的海洋执法力量是日本海上保安厅,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海洋国土开发的管理工作以及海上执法任务的执行。因此日本的海上执法体制经历了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的过程。除此之外,日本另外的五个执法部门分别是:通商产业厅、农林水产厅、环境省,文部科技省和防卫厅,另外还设立决策咨询和协调机构来弥补海洋事务分散所带来的弊端。由此可知,日本中央政府没有专门负责海洋事务的职能部门,其海洋管理工作主要分散到政府的各个部门,当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时,会由共同的上级部门协调成立临时组织进行综合执法。海上保安厅(简称JCG)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其主要工作职能包括:维护海上治安,确保海洋交通安全,防治海洋危险,遏制海难事故等。海上保安厅成立于1948年5月1日,成立的初衷在于维护本国海上安全以及排除二战时期布置在日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