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后发型社区的“发展陷阱”及其破解路径
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1]城镇化的推进需要调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先发与后发之间的利益关系,反映和协调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因此,新型城镇化的实现需要社会管理的创新。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2]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认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3]这显然是将社区和社会组织进一步明确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主体和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优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但城乡二元结构不仅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