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血缘关系养老协议的匡扶践行与监管创新
上海城市管理2014年第2
无血缘关系养老协议的匡扶践行与监管创新
——以上海养老帮扶现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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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亲生子女的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利都是法定的,因此,现实中的争议主要来自无血缘关系养老协议。老年人由于认知与维权能力的下降,在该类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政府监管和政府帮扶就显得格外必要。政府监管可以有效减少争议的发生。同时,政府帮扶可以在发生争议以后维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利。关键词:无血缘关系;养老协议;监督机制;帮扶机制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4.02.008在我国,各类养老机构的数量毕竟有限,因此,绝大多数老人仍然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子女异地生活或不尽孝道等,传统的“养子防老”方式在现代化大都市中面临诸多困境。于是,近年来,在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老人通过签订养老协议的方式获得晚年保障,其中“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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