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的有效公证。老两口的遗产包括上海、广东等地的房产,现如今房价高企,其中价值几何可想而知。现在问题来了,其他两个儿子也要求分得老两口的遗产。我接待信访的时候,这个案子已经二审判决生效了。两个没有分得任何财产的儿子和媳妇情绪激烈,一再投诉二审法官枉法裁判,谩骂法官胡乱判案。我细看了一下,原来一审法院支持在老头去世时的遗产中分一部分给两个儿子。可是去世在后的老太因系公证遗嘱,应严格遵行全部财产归遗嘱指定的儿子拥有。二审法院认为,老头的遗嘱虽没经过公证,总是老头的生前意思,应予尊重,两个儿子又不能证明老头的签字伪造或遗嘱无效,法院当然应当执行法律赋予遗嘱的效力,所以,二审法院改判为那两个儿子无权分得老两口任何遗产。现在要说老两口生前没有足够智慧处理好遗产问题,导致闹出风波,这已经是后话,没有意义了。问题是,该如何看待这两份不同的判决和当事人眼中的公平正义。一审法院也许是从利益平衡考虑的,哪怕违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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