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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蚶、炝虾等仍不能上沪餐桌(一)

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和死的贝壳类水产品。二、禁止商场、超市、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经营一矾海蜇、二矾海蜇。三、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和咸蟹。四、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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