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地方标准》
污染控制致病菌生长温度直接关系 标准规定加工过程中加工区域温度应当控制21.0℃下解冻水温应0.5 小时内降至4.5℃解冻清洗后原料应当时加工能时加工应贮存低于4.5℃条件下贮存时间超过24 小时冷冻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贮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 产品中心温度应超过-18℃短时间温度回升得高于-15℃应尽快降至-18℃彻底杀灭寄生虫标准规定供生食冷冻或冰鲜海水产品应-20.0℃下连续冷冻24 小时或-35.0℃下连续冷冻15 小时防止交叉污染标准规定加工区域工用具非食水产品其食品原料严格区分工用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使用中适时消毒人员操作前清洗消毒手部操作中应适时消毒饮食安全 健康生活本栏目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SHFDA主办食话实说 安全
<<上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