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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问题的化解之道
理的主体,有利于促进土地产出的最大化,确保粮食安全。由于农地承包权是有义务(粮食任务和水利建设)的,因此农地承包权有可能会再次成为“负产权”,在城市非农就业了的人就可能将农地承包权重新交回村民共同体——村社集体,或委托村社集体转包,土地的发包权和调整权就可能重新回到<<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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