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T > 探索与争鸣

上海律师公会与中国近代法制

决定改会长制为委员制,从个人领导转型为集体领导。其管理体制为:上海律师公会的会员大会是议决机关,下设监察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两个组织。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公会中的事务,由三人构成。执行委员会主持公会中的日常事务,由15人的执行委员构成,其中3人为常务委员。执行委员会下设庶务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T > 探索与争鸣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