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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前提

理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有关当事人隐私的案件和未满18周岁少年人犯罪的案件,可以不公开进行。”1964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在《关于隐私案件可否公开审判等问题的批复》中,又明确了不公开审理案件能否公开审判的问题。这些司法公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让公民认识了司法的真相,感觉到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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