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成钢事件与传媒伦理中的中国特色
,芮成钢以个人之名持有一家公关公司的股份,这家公司又是央视的重要的服务提供商,从而他极有可能通过这家公司达成为个人谋利的目的。芮成钢如果借此获利,侵害了公众利益吗?传说芮成钢还有一个很让人惊讶的做法,他把接受他的采访、上他的节目进行了“明码标价”。对此,人们当然难以认同,但我的问题仍然是这样做侵害了公众利益吗?另一个困境是芮成钢到底应该怎么谋利?芮成钢成在功名、毁在金钱利益面前。他的功名来自于个人的刻苦、努力和奋斗,来自于一些公共热门话题的机巧钻营,还有他本人以及他的同僚尽心尽力的包装。他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些挑衅言辞甚至可以成为央视的标签,他风流倜傥的形象又何尝不是央视求之不得的结果。但显然,在拥有千万级微博粉丝的光环下,芮成钢没有得到明星级的回报。在电视业界名牌主持人千万元级收入的国际环境比较中,这是令人沮丧的。这当然触碰到了传媒业另一个伦理困境,记者、主持人究竟应该获得什么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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