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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或因“12金泰债”遭索赔 董秘将离职

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如果上述知情人陈述的事实属实,则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浙商证券将需要为“12金泰债”事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董秘离职 德隆旧部或接任相对于“12金泰债”事件带来的麻烦,公司董秘辞职也成为令浙商证券挠头的事情。7月23日,知情人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公司(浙商证券)董秘、副总裁、分管资管业务的李雪峰因薪酬问题即将辞职,浙商证券内部已内定德隆系出身的楼小平接任。”知情人还称:“据传浙商证券总裁吴承根早在数年前在浙江证监局任职时期就与德隆系负责浙江融资业务的郭姓高管交情匪浅,吴承根也‘报之以李’,到浙商证券担任总裁后,陆续招收多名德隆系旧部,作为自己的嫡系班底使用,目前(这些人)均已担任部门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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