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检察官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现状及其完善
作阶段,由监所检察部门进行监督,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但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必要性由那个部门进行监督,却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由公诉部门进行监督比较科学。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已经移送到公诉部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