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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侦查终结前公诉案件刑事和解若干问题的思考
与检察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常态联络机制,就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刑事和解等内容进行沟通协调。(二)审查逮捕阶段刑事和解的困境与对策1.效率与效果追求下的求解。刑事和解工作费时费力与当前案多人少压力大存在冲突,导致承办人主动承担和解工作的积极性较低。在审查逮捕阶<<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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