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检察官

论刑事诉讼平衡模式

察院找去询问情况,因此误工被扣工资奖金。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而没有权利又何谈义务。A不禁疑惑:为什么要出庭,凭什么要我作证?(一)权利义务的平衡是刑事证人出庭的前提条件。法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运作的行为规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1]权利的范畴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检察官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