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检察官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机制研究
第361条、第567条虽明确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但只是检察机关的部门规定,从<<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