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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机制研究
公安机关联络员应当立即通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组”联络员;检察机关联络员应当立即将情况上报工作组。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立案、破案后,应当将相关材料抄送检察机关备案;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每季度向检察机关报送“命案”相关数据统计,便于检察机关及时掌握“命案”发案、<<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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