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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查检验、鉴定主体的专业资格和法律资格进行程序审查后,就可以决定是否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的证据。[6]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监督机制的完善。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监督的权力,是明确和加大检察机关监督地位的最有力措施。第一,知情权。确保检察机关的知情权,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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