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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起诉制度适应新刑诉法修改之革新

讨论决定。承办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应当将案卷材料及承办人事先征求的反馈意见报检委会,由检委会讨论最终决定。(3)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承办人应当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阐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好释法说理工作。确有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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