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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修法后当事人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时限

较细化,这较之以前是一大进步,强化检察监督职权、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意图也很明显。因此,值得赞扬之处颇多。但我们也认为,这其中最为核心的两年时限段的规定,似有不科学之处。表现在:其一,《意见稿》二年时限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为六个月的时限相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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