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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逮捕必要”情形的社会危险性分析
人实施打击报复等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行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即可以认为具有妨碍刑事诉讼的危险性。二是可能再次犯罪的危险性。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是多次犯罪、流窜作案、连续犯、累犯等,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继续犯罪或者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如有事实和证据表明<<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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