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偏好与性别平等运动
能读书,而是必须给冒襄抄书。一次她偶有感触写了首诗,冒襄看了不喜欢,直接抢来烧掉了,“夺之焚之,遂失其稿”。在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中,女性日益变成被阅读和消费的对象。而男性读书的公开目的之一则是攫取尽可能多的美貌女子,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于是当书生漏夜读书时,他想的往往不是如何理解书中要旨,而是希图有神秘美女投怀送抱。《聊斋志异》中这类故事层出不穷,令人不免产生疑问,狐仙女鬼为何单单对一贫如洗的书生独加青眼?通过这种吊诡的修辞表达,女性不但成为徒有其表的性对象,同时也是被亵玩和利用的对象,其存在意义在于激发男性的好胜心和占有欲。除此之外,女性还兼具花瓶和女佣两大功能。“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是古代文人另一个甜蜜梦想。尽管女性在阅读过程中可能有一些参与,但最终还是男性在掌控和主导,女性顶多是伴读或陪读。更可怕的是还有人编出“刺目劝学”这样的残忍故事,暗示当女性的美色对男性读书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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