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图书评论

现时代中的区隔、错置与误读

文化,而无法与他人实现某种友好相处,共存共在,也无法为自己的行为可能带给他人的影响和后果负责。而后者看似在个人权利和中介群体的完整性之间提供了一种平衡,满足了多元文化主义的要求,但是,中介群体是否能保护个人的权利,个人的自主性是否受到了其削弱,则被很多人所怀疑。换句话说,这种“中立主义的伦理学”,可能既搞不定“内部约束”,也搞不定“外部保护”。而妄图在二者之间实现某种平衡,是不可能的。搞平衡,必然会以倾斜其中的一方为代价的。可以说,“中立主义的伦理学”,只有当它被放到衡量某种国家行为时才是有效的。即,当一种个人的行为和认同倾向,与他者产生激烈的冲突之后(比如宗教暴力和个人暴力),国家才可以运用这种中立性的伦理原则,让每一方都得到平等的对待。这种伦理原则,还可以被用来鉴别国家的行为和目的是否正当。总之,无论个人、群体还是作为中介的国家,都要明晰自己的责任所在,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看到,在《认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图书评论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