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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长篇《带灯》的价值与局限

有从那些文字里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心灵还乡。某种程度上说,《秦腔》和《古炉》是作家对文化的回望,但贾平凹的心灵栖息地还是属于乡村,属于周秦文化的繁衍之地。《带灯》把他带到了乡村,带到了他最熟悉最依赖的乡土。里面的樱镇,虽然很落后,很偏僻,但有秀美的山水,有樱花,有各种植物,有各种瓜果,有各种民俗风情,那是他熟悉的,也是他心灵能够得以安静的地方。在后记里,贾平凹说:“这一本《带灯》仍是关于中国农村的,更是当下农村发生着的事。我这一生可能大部分作品都是要给农村写的,想象,或许这是我的命,土命,或许是农村选择了我,似乎听到了一种声音:那么大的地和地里长满了荒草,让贾家的儿子去耕种吧。于是,不写作的时候我穿着人衣,写作时我披了牛皮。”他还说:“我这么说着,但我还得写农村,一茬作家有一茬作家的使命,我是被定型了的品种,已经是苜蓿,开着紫色花,无法让它开出玫瑰。”他还说:“我们是要往农村跑,真的如蝴蝶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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